红相股份答复交易所问询终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有利于投资者索赔
2024年10月1日,红相股份就2022年报问询函剩余涉及的问题一、问题二进行了回复,历经年报无法表示意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价暴跌,监管立案调查,卧龙电气置出报表,行政处罚明确违规事实,差错更正修复历史年报,红相股份2017年以来的系列财务造假案终告段落。随着问询函回复得到了交易所认可,公司获批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庆幸的是,公司行政处罚下达日是2024年4月,根据退市新规,假如2020年到2022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那么按照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将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由于行政处罚下达日在新规实施之前,红相股份幸运地避免了退市的命运。
在造假主体上,卧龙电气作为并购子公司为了完成业绩对赌进行财务造假具备主观动因,但是红相股份母公司层面也是虚增营业收入的主体,或为了满足可转债发行的指标要求,监管处罚中也认定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根据问询函回复,公司主要通过上下游供应商高度配合完成虚增营业收入,同时通过固定资产囤积虚增的经营利润。涉及客户大部分为公司长期合作的企业,包括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注册地包括宁夏、北京、江苏、陕西等地,所有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些客户成立时间最早的为 1990 年,最晚的为 2021 年,大部分为成立时间十年以上的企业。
审计机构在回复中称:“虽然年审会计师已经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恰当的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但因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密切配合公司的造假行为,并在函证及访谈环节蓄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下,导致未能识别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及相关报表科目存在会计错报”。对于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企业民事责任层面司法解释已经做了考量,但是行政处罚层面似乎还有缺失。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红相股份的成功摘帽,对于公司确保上市地位和可持续经营层面无疑是利好,与此同时实控人承诺替代公司将承担8000万的赔偿责任也体现了公司积极履行民事赔偿的态度。在8月份红相股份案已经完成了听证程序,后续或将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具体代表人诉讼公告有待法院最终发布,对于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红相股份和红相转债且2023年4月28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积极主张民事赔偿,可查阅“娄霄云律师”相关资讯申请民事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红相股份2015年上市,2017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卧龙电气,2020年又成功发行可转债募资5.8亿。但是募资并未带来公司业务的发展,现如今公司的业务体量和规模又回到了上市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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